现就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比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 14日至2023年 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医院招标办提交书面材料(联系方式:0562- 2133171)。特此公告。

请以上预中选单位在公示期满后来院领取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异议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