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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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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妇幼保健院(四院)住院指南  

尊敬的病员及家属:

  感谢您入住本院,您的选择是对本院的信任,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请您和您的家属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医生开具入院凭证后,请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妥善保管预交款凭证;
    2、本院提供24小时热水,请不必携带过多的物品;
    3、为保持病区舒适、整洁,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勿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壳,不向窗外晒衣服、倒水、扔杂物;
    4、为保持病区安静,请您不要高声喧哗,不得在病区内玩牌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随意外出,如需外出时,请向医务人员请假,若擅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6、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尽量减少探视,请您不要将危险物品和宠物等带进医院;
    7、请您爱护病房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请及时与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联系;
    8、为规范医疗秩序,请您和您的家人不得擅自进入诊疗场所(如治疗室、手术室等);
    9、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配合治疗,未经医师允许和医院同意,不得自行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如您对医师的治疗方案有建议,请及时告知医师,以便沟通协调。
    10、为确保医疗安全,医护人员督促陪护及探视者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禁进入医疗区域。严禁陪护人员乱动仪器设备;严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记录;不私自将患者、孕产妇带出院外;不在病室内谈论有碍患者、孕产妇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坐卧在患者、孕产妇床上;对于使用特殊仪器诊冶的病人,劝说不在病床旁使用手机、电脑等无线电子设备,以免影响患者、孕产妇的正常治疗和抢救;
    11、告知陪护及探视者保持病室清洁、安静;不在病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和往窗外泼水丢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爱护医院财物和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禁止在病区私自使用电器和酒精炉;禁止大声喧哗及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随意晾晒衣物;
    12、医护人员指导陪护协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倾听患者、孕产妇的感受,不得干涉医疗工作,不私请院外医师会诊;
    13、陪护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劝说教育无效者,取消其陪护资格,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14、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住院患者、孕产妇、陪护探视人员入病区前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筛查监测,如实回答相关流行病学史;如有流行病学史,或体温异常,不得入病区;
    15、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孕产妇是否需要留陪护由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同时尊重患者、孕产妇及其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孕产妇最多只能留一个陪护,办理陪护证。陪护人员需凭陪护证出入病房,医院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重症监护室(含专科监护病房)、新生儿科一律不留陪护;
    16、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孕产妇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来院探视。 临时外出的患者、孕产妇可凭腕带出入;陪护人员可凭陪护证出入;当日急诊手术的家属及当日接出院的家属、当日手术患者、孕产妇、临终危重抢救患者等特殊情况家属经保安与病区护士长或主班护士沟通确认后允许进入病区,其余人员不得进出;
    17、疫情防控期间,陪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首先与患者、孕产妇或其家属共同阅读并签订《铜陵市妇幼保健院(第四人民医院)陪护探视告知书》,在护士站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18、疫情防控期间,除检查等诊疗相关需要,住院患者、孕产妇不允许离开医院。患者、孕产妇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不允许在病房公共区域扎堆、聚集。


  特别提醒:
  
1、如您年事已高或身体虚弱,请您不要独自下床活动或入厕,有需要时,请使用医院呼叫系统,护士会随时为您提供服务,或请您在家人的陪护下活动。
    2、儿童入院时,请勿带入锋利、尖锐或易产生火花的危险玩具,以免发生危险。
    3、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切财物,防止被骗、被盗,如有损失,恕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