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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体外碎石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9阅读次数:


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对体外碎石机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SYYYZB2025005

项目名称: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体外碎石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采购需求: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体外碎石机采购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一台体外碎石机,一台定位超声,具体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参数以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如适用);

(2)供应商为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

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经营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时)(如适用)。如是《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出免于经营许可或备案的情形,无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编号),但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说明。

三、资格审查

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获取比选文件

(一)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比选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参选人须在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打包以PDF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951865437@ qq.com),邮件主题为“ 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体外碎石机项目”,并电话告知项目单位联系人。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获取比选文件资料,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参选人,医院有权谢绝其获取比选文件。

备注: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参选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采购人若发现参选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后若放弃此次比选,必须在比选截止日期2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二)时间:2025年8月 29日2025年9月4日,每天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单位经资质审核符合要求后,医院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报名的电子邮箱。报名单位收到比选文件后,需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确认比选文件已收到,并电话告知项目单位联系人。

(四)报名单位若对本比选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书面内容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并电话告知。

比选文件如有修正,将在铜陵市妇幼保健院(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与本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9月515时00分

比选地点: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五号楼二楼会议室

(详细地址:铜陵市杨家山路98号)。

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同比选时间

、公告媒体及期限

(一)公告媒体:本公告将在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二)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杨家山路98号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0562-2133171

电子邮箱: 951865437@qq.com

八、比选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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