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徽省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细则》,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日前,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第四季度例会在我院召开,来自全市三区保健所相关人员和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例会一是集中学习托幼机构冬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二是通报2015年年终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等级情况,三是指出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四是讨论2016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