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人民日报》公布了第一批879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市第四人民医院名列其中,我市仅两家。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市第四人民医院日常管理扎实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和新机制应用广泛,节水措施成效明显,特别是实行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仅降低了能耗,而且减少了运行成本,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经过申报、创建、公示和复核等环节,最终确定为国家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据了解,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巩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对示范单位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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