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日前转发通知,明年1月1日起,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将统一使用“安徽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安徽省儿童保健手册”。市妇幼保健所负责手册的印制、发放和业务指导,居民使用手册一律免收工本费。此举是加强全市孕产妇和7 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管理,提高保健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规范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使用管理。
《安徽省孕产妇保健手册》由孕产妇自行保管,在全省范围内作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门诊病志使用。孕产妇首次建立保健手册、孕早期保健服务以及产后访视服务,由居住地县、区妇幼保健所或者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承担;孕中、 晚期保健服务,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安徽省儿童保健手册》建册及后续服务,由居住地的县、区妇幼保健所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承担。
此外,“两本手册”还将与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有效对接。省卫生厅要求,使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地区,要定期打印相关内容,纳入居民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