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我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三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党组创建工作要求,7月18日下午,我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
党委书记、院长韩煌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要求院内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 、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有意见箱、意见薄和投诉电话及处理结果记录等投诉处理机制;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创建氛围浓厚,有公益性宣传广告;禁烟标识明显,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结合医院工作开展文明宣传、劝导、便民利民、关爱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
在对医院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分工部署后,韩煌同志强调,全院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卫生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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