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学系列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学系列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实践教学基地: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积极性,鼓励其继续做好我校实习同学的实践教学工作,现将开展201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基地兼职教学系列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条件
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基地兼职教学系列职称评聘暂行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
二、规范材料报送
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安徽医科大学兼职教学系列职称聘任审批表》(一份,见附件1);
2、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3、承担我校各层次学生的理论教学、见习、实验带教证明材料;
4、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批文和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5、任职以来发表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封面、目录、含有刊号和主办单位的页面);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需建总目录,用A4纸打印),用档案袋装袋,并贴上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2)。
实践教学基地需提交材料:
实践教学基地需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系列职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三、需要说明事项及申报时间安排
1、根据我校各实践教学基地近三年来兼职教学职称的授聘情况,以及承担我校实践教学工作量,确定申报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学职称单位及申报名额。
2、各实践教学基地的申报人员教学、科研业绩计算从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下一级职务时起算,至2013年11月30日止。(申报兼职教授,业绩计算时间从聘任副主任医师时间算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申报兼职副教授,业绩计算时间从聘任主治医师时间算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
3、个人申报的相关证书、科研奖励、课题、论文材料复印件由各实践教学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原件不需报送,申报材料不再退回。
4、各实践教学基地于2014年4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对口报送校医院管理处或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医院管理处联系人:凌春笋 电话:0551-65177389。
教务处联系人:张笑倩 电话0551-65161043。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基地兼职教学系列职称聘任审批表
2、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基地兼职教学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封面
3、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基地兼职教师职务申报汇总表
安徽医科大学
2013年11月22日